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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8-30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落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财{2021}14号)等有关通知要求,对我校2023-2024学年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工作,具体安排要求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和条件

资助对象为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,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子女。

(二)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
5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,生活简朴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1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采用直接免除方式,不得“先收后返”。

2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,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应享受不低于二档国家助学金。

三、资助程序

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,各学院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,同时在企业微信“智慧地大”的“困难认定”中“建档立卡申请”模块中提交线上申请,并收取学生扶贫手册原件(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退回)和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,将学生申请材料及“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汇总”(附件2)纸质版9月4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电子版发送至hddxszzglzx@163.com

四、保障措施

各学院要把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,实行学生工作书记负责制,指定专门人员做好对象认定工作。要加强建档立卡政策宣传力度,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受助权利。

 

附件:1.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

2.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汇总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学生工作处

202382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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